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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品储存和运输

来源:博安集团      时间:2018-10-11      浏览次数:0
由于爆炸品在爆炸的瞬间能释放出巨大的能量,使周围的人、畜及建筑物受到极大的伤害和破坏,因此对爆炸品的储存和运输必须高度重视,严格要求,加强管理。保管人员必须熟悉所保管爆炸品的性能、危险特性和安全保管的基本知识,以及不同爆炸品的特殊要求。
1.爆炸品仓库必须选择在人烟稀少的空旷地带,与周围的居民住宅及工厂企业等建筑物必须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库房应为单层建筑,周围须装设避雷针。库房要阴凉通风,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一般库温控制在15~30℃为宜(硝化甘油库房最低温度不得低于15℃,以防止凝固),相对湿度一般控制在65%~75%,易吸湿的黑火药、硝铵炸药、导火索等相对湿度不得超过65%。库房内部照明应采用防爆型灯具,开关应设在库房外面。物资储存期限应掌握先进先出原则,防止变质失效。
2.堆放各种爆炸品时,要求做到牢固、稳妥、整齐,防止倒垛,便于搬运。为有利于通风、防潮、降温,爆炸品的包装箱不宜直接放置在地面上,最好铺垫20厘米左右的方木或垫板,绝不能用受撞击、摩擦容易产生火花的石块、水泥块或钢材等铺垫。炸药箱的堆垛高度、宽度、长度,垛与垛的间距、墙距、柱距、顶距等均需慎重考虑。每个库房不得超量储存。
3.为确保爆炸品储存和运输的安全,必须根据各种爆炸品的性能或敏感程度严格分类,专库储存、专人保管、专车运输。
4.一切爆炸品严禁与氧化剂、自燃物品、酸、碱、盐类、易燃可燃物、金属粉末和钢铁材料器具等混储混运。
5.点火器材、起爆器材不得与炸药、爆炸性药品以及发射药、烟火等其他爆炸品混储混运。
6.加强仓库检查,每天至少两次,查看温、湿度是否正常,包装是否完整,库内有无异味、烟雾,发现异常立即处理。严防猫、鼠等小动物进入库房。
7.装卸和搬运爆炸品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滚、翻、抛以及拖、拉、摩擦、撞击,以防引起爆炸。对散落的粉状或粒状爆炸品,应先用水润湿后,再用锯末或棉絮等柔软的材料轻轻收集,转到安全地带处置勿使残留。操作人员不准穿带铁钉的鞋和携带火柴、打火机等进入装卸现场。禁止吸烟。
8.严格管理,贯彻“五双管理制度”,做到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本帐、双把锁。
9.运输时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按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凭准运证方可起运。起运时包装要完整,装载应稳妥,装车高度不可超过栏板,不得与酸、碱、氧化剂、易燃物等其他危险物品混装,车速应加以控制,避免颠簸、震荡。铁路运输禁止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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