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科技大学魏则西的医疗事故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此次事件最终牵扯出医院资质问题。而对于使用放射源的医疗机构该具备哪些卫生防护标准呢?接下来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治疗室防护要求
1.治疗室选址和建筑设计必须符合相应的放射卫生防护法规和标准要求,保障周围环境安全。
2.穿越防护墙的导线和导管等不得影响其屏蔽防护效果。
3.X射线标称能量超过10MeV的加速器,屏蔽设计应考虑中子辐射防护。
4.治疗室与控制室之间必须安装监视和对讲设备。
5.治疗室通风换气次数应达到每小时3—4次。
二、安全操作要求
1.加速器使用单位必须配备工作剂量仪、水箱等剂量测量设备,并应配备扫描仪、模拟定位机等放射治疗的质量保证设备。
2.使用单位必须有合格的放射治疗医生、物理人员及操作技术人员;操作技术人员必须经过放射卫生防护和加速器专业知识的职业卫生培训,并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各项操作规程,认真检查安全联锁,禁止任意去除安全联锁,严禁在去除可能导致人员伤亡的安全联锁情况下开机。
4.必须防止各类事故,万一发生意外,立即停止辐照及时将患者移出辐射野,并注意保护现场,便于正确估算患者受照剂量,作出合理评价。
三、防护监测
1.加速器安装竣工投入运行前或运行参数及屏蔽条件发生改变时,必须有省级放射卫生防护监督监测部门对有关区域进行全面防护监测和辐射安全评价。
2.在正常运行情况下,工作场所和周围区域辐射水平每年监测一次;安全联锁系统每月检查一次。
3.操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按GBZ128执行。
4.加速器计量监测系统定标每周监测一次,百分深度计量,均整度每半年监测一次。
5.所有监测资料必须详细记录,并妥善保管,存档备案。
科技发达有利有弊,加速器的使用有其益处必定有其弊端,博安集团呼吁医疗机构,一定要重视卫生防护标准,正确规范使用,才会避免对病人的伤害,才能将其作用发挥到极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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